三部门: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
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6日消息,日前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数据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《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》的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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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片来源:国家发改委网站
《指引》提出,2024—2026年,利用2—3年左右时间,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,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,支持部分地方、行业、领域先行先试,丰富解决方案供给。制定统一目录标识、统一身份登记、统一接口要求的标准规范,夯实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技术基础。完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,明确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路线和实践路径。
2027—2028年,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、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,数网、数算相关设施充分融合,基本形成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规模化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格局,实现全国大中型城市基本覆盖。
到2029年,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,初步形成横向联通、纵向贯通、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,构建协同联动、规模流通、高效利用、规范可信的数据流通利用体系,协同构筑数据基础设施技术和产业良好生态,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建立。
图片来源:《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》
此外,《指引》部署了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、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、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、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、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等5个重点方向。
算力底座方面,《指引》提出,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,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,推进算力与数据、算法融合创新,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,推进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协同等。